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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金亮珠宝有限公司1420千克/年工艺饰品生产

时间:2020-11-05 16:02

        广州市金亮珠宝有限公司根据《广州市金亮珠宝有限公司1420千克/年工艺饰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依照有关环保法律法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其批复意见、验收监测报告等对本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三十天内,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向广州市金亮珠宝有限公司提出听证申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广州市金亮珠宝有限公司1420千克/年工艺饰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小平村祥平路九街一号1-4楼。
3、建设单位:广州市金亮珠宝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广东承天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小平村祥平路九街一号1-4楼,是一家从事工艺饰品的生产制造的企业,占地面积约3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70平方米,总投资为250万元。本项目主要租用一栋四层厂房,以黄金、白银、铜等贵金属为原料,制取蜡模后发外进行倒模,返还毛坯后再采用执模、镶石、打磨抛光等工艺制造饰品,年产量为1420 kg;生产过程无倒模、炸色、电解抛光、电金等工艺。厂区内不设食堂和住宿。
二、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本项目所产生的生产废水经物化处理设施预处理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前锋净水厂处理,处理后尾水汇入市桥水道。本项目设废水排放口一个。
2、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废气主要有粉尘来自执模、研磨抛光和打磨抛光工序,以及焊接烟尘。执模、打磨抛光工位配套透明密闭罩和吸尘机(含过滤布袋),将粉尘、边角料尽可能截留在工位处;过滤后的尾气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激光焊接产生的微量烟尘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建设单位已采取密闭车间、源头减振、配套隔音装置、利用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实现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不会对外部环境造成干扰。
4、生活垃圾、蜡模边角料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贵金属边角料统一收集后返还来料方;废弃耗材交由具有处理能力;废除蜡水、废弃化学品容器均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肇庆新荣昌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处理。
三、验收结论
1、项目验收监测期间生产负荷达到75%以上,符合相关要求,监测结果具有代表性。
2、项目废水可达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的要求。
3、项目执模、打磨抛光工序粉尘废气排放口的烟尘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无组织粉尘废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4、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5、项目现有的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方式与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相符。
6、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与环评报告表及其批复要求相符。
四、公示要求
本项目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以书面形式向我司反映意见。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要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要加盖本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我司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并作为环保验收依据之一。
 
 
公示单位:广州市金亮珠宝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沙头街小平村祥平路九街一号1-4楼
邮    编:511400
联系电话:丁先生 13434171998
时    间:2020年11月10日

附件:公示-金亮珠宝验收报告.pdf